猥褻侵犯13歲胞妹!10天亂倫4次 他搬家接受治療獲緩刑
基隆一名成年男子阿恆(化名)在住處房間時,放任13歲胞妹挑逗撫摸自己,導致兄妹亂倫,在10天內發生多次性關係和親密行為。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,法官依他犯2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、2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,處2年徒刑。緩刑5年,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。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