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公股銀行估算,到年底前大約可增加約1成的新增房貸承作量,將可適度舒緩當前房貸荒情況。(圖片來源/信傳媒編輯部)
行政院今(4)日拍板,新青安購屋貸款將排除在《銀行法》第72-2的不動產放款比率限制之外,並且追溯自9月1日開始上路。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下午表示,現階段的確有接到民眾申訴公股行庫在辦理貸款過程中,以「沒有額度為由」拒貸或是告知要等待非常久的排撥時間,因此這次鬆綁主要是滿足民眾自住首購的需求。
金管會銀行局解釋為何排除新青安貸款
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(4)日下午出席金管會中元節祭拜活動時接受採訪指出,房貸問題牽涉到非常多層面,過去十年來不動產貸款成長85%(分子),但存款(分母)進成長73%左右,加上近年房地產市場熱絡,因此資金水位確實比較吃緊。
彭金隆也說,銀行作為特許事業,必須滿足民生貸款所需,民眾有自住、首購需求一定要全力滿足,因此這次金管會所主管的《銀行法》第72條之2,從9月1日以後,新承做的新青安予以排除,希望讓給公股行庫更大空間,滿足民眾自住首購的需求。
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也補充,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,接到民眾申訴公股行庫在辦理貸款過程中,以「沒有額度為由」拒貸或是告知要等待非常久的排撥時間,他也提出數字,過去一年來,公股行庫辦理新青安每月平均約有300~500億元左右,「如果我們沒有將新青安貸款排除,那麼未來新承做的新青安案件就會有額度受限問題,因此這次將新青安貸款予以排除。」
童政彰指出,過去財政部從2023年辦理新青安的過程中,的確有發現部分購屋族轉租,已背離新青安政策的本質,甚至有炒房疑慮,經過財政部邀集公股行庫進行管控措施,包括貸前徵審、貸放後管理查核,至今已追回5000餘件、金額1億餘元,顯示公股銀行目前已做好相關風險控管措施,也就是承做案件須經過銀行的5P徵審。
公股銀:有望提前消化排撥情況
根據《銀行法》第72條之2規定,商業銀行辦理住宅貸款及企業建築放款的總額,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合計的30%。根據金管會銀行局揭露,本國銀行在銀行法第72條之2平均比率為26.04%;公股銀行平均數則為27.61%,甚至據了解,合庫銀行目前比率已高於28%,約在28.3%左右。
一名公股銀行人士表示,新青安不計入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之後,預估年底前承做量大約可以再釋出1成左右的量能,但不樂見「案件突然又爆衝」、不太可能「無限制擴充」,因為銀行除了受《銀行法》第72條之2限制之外,還有央行的集中度管理限制,雖然央行有說自主管理給予彈性,但不知道彈性界線在哪裡。
另一名公股銀主管指出,《銀行法》第72條之2是屬於法律位階,因此絕對不能碰觸到30%天花板,由於現行法規已排除危老都更,這次再針對新承做的新青安貸款排除後,預期未來承做不動產放款的空間將會變大、且預期比率會下降,認為此舉對於八大公股行庫都有幫助,多少能提前消化現階段排撥情況。
央行仍盯住「集中度」,預估年底前可再釋出1成左右的承作量
但另一方面,銀行仍受限於中央銀行目前對於銀行不動產集中度須自主管理,公股銀主管指出,由於央行對於不動產集中度包括土建融、都更危老、房貸等不動產放款,並沒有排除與放寬,因此目前公股行庫確實在不動產集中度仍偏高。
不過,公股銀主管觀察,央行對於銀行不動產集中度的關切重點,主要在於新承做的內容為何,假設新承做的案件主要是都更危老或新青安等配合政策項目,即便不動產集中度目前仍高於水位,但實際上央行也不會過於苛求,因此央行最在意的是放款的「內容」,不希望流向土建融及多屋族。
外界擔心,新青安不計入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之後,是否會再衝出一波新青安貸款潮?公股銀行人士認為,不會。原因是,去年新青安政策並沒有做好管控,也沒有查核是否租屋等違規事項,但現在新青安每月都查,加上現階段房價進入修正,時空背景與去年不同,因此預估新青安後續應不至於會爆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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