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文哲判17年法界認「中間偏輕」 藍白合不會有「兩個太陽」
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案及侵占政治獻金等案,台北地院一審今天(26日)宣判,依4罪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6年。對此法界直言,本次判決結果是「刑度與犯罪情節相當,甚至已是中間偏輕」,承審法官應認為檢方起訴內容均成立,並考量柯犯罪期間身為縣市首長,且涉及金額龐大,才會有此結果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