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大生邀少女上摩鐵 手機偷拍性影像!沒道歉沒賠償重判8年半
桃園市李姓男大生於2022年8月邀約未成年女網友至桃園區某商旅約會,卻趁2人合意發生性行為時,卻以手機偷拍性影像,因李事後涉及他案,被警方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查扣手機發現上情;桃園地院審理時,李男否認偷拍,辯稱「少女沒有拒絕就表示同意」,法官認為其毫無悔意且未賠償,審結依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,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,還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