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女「淘寶買棉花棒」2年後被罰10萬 台南地檢署回應了
台南一名陳姓女子2年前在淘寶上購買棉花棒,近日卻有員警持拘票上門抓人,最後她不只被關一段時間,還繳了10萬元罰鍰。對此,台南地檢署說明,當時傳喚陳女未到庭,因此檢方依法核發拘票,由警方拘提,至於10萬元是被告同意繳納的緩起訴處分金,程序並無違法不當之處。 《詳全文...》